贫困精神疾病患者住院可获大额减免

25.03.2016  12:05

   中新网新乡3月25日电  (马艳梅 通讯员 黄洪勇) 3月23日,记者从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省精神卫生中心)获悉,为缓解精神疾病患者个人和家庭的压力,该院将通过大幅减免贫困家庭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六类患者可以享受减免

  列入此次减免范围的患者包括以下六种类型:持有河南省城乡居民户籍证明并持有县(区)级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低保证或相关政府机构核发的“五保”供养证的患者家庭;无低保证但持有村、乡两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的参保参合患者家庭;被关锁患者或一户多人患病的特困患者家庭;公安部门遣送、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三无”患者;24个月内多次住院治疗的患者;自付部分在8000元以上的参保患者。

  减免标准力度空前

  对持有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的患者,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患者分别按其自付部分的45%、55%、60%给予减免。被关锁、一户多人患病者及其他情况的特困患者,减免其自付部分的90%。对无低保证但持有村、乡两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的参保参合患者家庭或多次住院的患者,减免其自付部分的40%。对由公安等部门遣送的“三无”患者,减免其无主支付部分的费用。尚未参保参合的自费患者,持有低保证、“五保”供养证或多次住院的,均按城镇居民参保参合患者的相应减免标准给予减免。自付部分超过8000元以上的参保参合住院患者,减免其超过部分的35%。

  据了解,为维护社会稳定,减轻精神疾病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大对贫困精神疾病患者的减免救助力度,河南省精神卫生中心将省委省政府减免救助资金专款专用,从2009年至今,先后为6736例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减免费用1970余万元,让患者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