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积极作为 努力推进 切实加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工作力量
12.01.2017 21:35
本文来源: 粮食局
省粮食局根据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分工要求,积极作为、多方协调,并得到省政府高度重视。2016年12月3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6〕231号),要求各地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切实加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确保执法专项业务经费和执法装备落实到位,力争圆满完成全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任务。该文件的出台为强化全省市、县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力量提供了重要依据。
2016年是国家开展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第一年。作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牵头单位,省粮食局对照考核方案,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确保考核工作顺利推进。当前,我省部分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弱化,监督检查执法机构、人员不健全,执法经费不到位,导致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工作被动,不利于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落实。为此,省粮食局认真研究、及时汇报,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力量。 一是 摸底调查,掌握底数。通过下发摸底调查表,进行分类整理,了解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编制、执法经费落实情况;实行落实情况日报制,掌握工作进度。 二是 及时汇报,争取支持。积极与国家粮食局有关部门进行对接,了解考核标准、尺度;及时向省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专题汇报,争取政府支持;主动与财政、编办等部门协调,赢得部门支持。 三是 重点督导,确保落实。省粮食局专门成立督导组,分别到执法力量薄弱的市、县进行实地督导,力争实现市、县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力量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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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017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