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再次荣获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殊荣

06.03.2017  23:01
       

        日前,在贵州贵阳召开的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省粮食局再次荣获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这是省粮食局连续第十二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省粮食局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立足河南实际,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抓好粮食收购活动检查、粮食库存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为贯彻实施粮食安全战略、深入推进全省粮食流通改革转型和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紧紧围绕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抓好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强引导,督促各地加强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力量。建立监督检查目标考评机制,在每年年初与各地订立目标责任书,对监督检查各项内容进行定量细化考核。同时,注重人才培养,在全省组建由24名省级和246名市级骨干人员组成的应急队伍网络,并经常性遴选应急队伍骨干参与专项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二是紧紧围绕库存检查工作,抓好机制创新。创新粮食库存检查方式,在库存检查市级异地交叉互查阶段,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交叉互查、本地回避”的原则,以“双随机”方式组成普查组,异地交叉检查中储粮系统直接管理的中央事权粮食。在库存检查问题整改过程中,同样按照“双随机”原则成立督导组,对国家反馈的重点问题进行督导。三是紧紧围绕夏、秋粮收购工作,抓好收购秩序。为严防出现“卖粮难”,组织开展了夏、秋粮食收购专项检查,严查“打白条”、“转圈粮”等违规行为。设置多种投诉渠道,受理农民举报投诉,坚持有案必查,查必彻底的原则,不断规范案件办理机制和流程,切实维护好卖粮群众利益和市场秩序。四是紧紧围绕监督检查工作新形势,抓好部门区域联合执法。与省工商局、发改委价监局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并积极探索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建立苏鲁豫皖四省毗邻地区、豫鄂两省毗邻地区联合执法合作机制,逐步扩大与周边地区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不断增强联合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