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简政放权“当头炮”需制度改革“一马当先”

04.08.2015  13:05

据新华网统计,截至7月28日,本届政府已召开100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简政放权”这4个字在新闻通稿中出现了65次,2013年、2014年、2015年的首次常务会,分别都把简政放权作为“当头炮”,本届政府李克强总理大力推进的改革,自壮士断腕的简政放权始,也义无反顾要把简政放权进行到底。

改革没有回头路,需要一个猛子扎到底的勇气。简政放权是政府自我改革的“伤筋动骨”之举,也是提升政府适应力和执行力的必然选择。李克强总理曾经语重心长的说,“不要贪恋手里那点小小的权力,阻碍政府工作的大目标,那样做得不偿失”。政府不“恋权”才会给与社会更多的方便,政府不揽权才能练就运筹帷幄、掌控大局的能力。简政放权如今已进入“抽筋剥骨”的关键期,如何让政府缓解由此带来的“阵痛”,如何理顺放下来的权力的正确走向,如何让精简后的权力发挥实效等等,成为落实简政放权这个“当头炮”的关键。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制度改革则是简政放权“一马当先”的“先遣部队”。制度是规范权力的“笼子”,是理顺简政放权前进头绪的“梳子”,确定放权的范围需要制度来规范,落实放权需要制度来监督,在制度的指引之下,把那些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不适合新常态下的经济社会运行的政府权力该废止的废止,该交出的交出,才会让政府权力朝向便民利民、掌握大局方向迈进。

制度的活力在于执行,执行制度关键靠人。在深化制度改革中推进简政放权,同时也是在执行的过程中锤炼干部的作风。各级政府部门和干部要深刻地认识到简政放权对于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做制度改革的拥护者。不贪权,不恋权,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和意识;有责任,敢担当,做制度执行和简政放权的践行者和维护者。依靠各级政府部门和干部的积极行动和工作实践,才能让简政放权之路走实走好。

制度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简政放权是一条充满荆棘的必走之路,对于政府权力的重新“配置”和梳理是一件涉及深化改革全盘的工作,关于简政放权的一系列制度也不可能一成不变,需要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完善,这既是做好简政放权工作的必然,也是提升政府执政能力和自我完善能力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