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二嫁”?还是拉着签约伙伴儿当“备胎”?郑州圣玛被诉案进行庭前证据交换

21.11.2019  22:35

核心提示丨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的郑州圣玛妇产医院(以下简称“新郑州圣玛”),在郑州产妇圈儿颇有知名度。然而其幕后归属、股权变更也为人津津乐道。近日北京宝岛国际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宝岛”)以双方已签订《投资意向书》,但原圣玛医院(包括位于郑州、安阳、南阳、开封共计4家圣玛医院)擅自与第三方(长江润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洽谈并完成股权转让为由,将原圣玛医院、长江润发等多家公司诉讼至法院,要求赔偿原告7199024.8元。根据法院通知,21日上午双方到场开庭审理。

案件:签了《投资意向书》 圣玛医院却跟了“第三者”

21日上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在金水区法院某审判厅,看到了由原告提供的民事起诉状,起诉状显示,被告有四方:分别是郑州圣玛、河南东方医院投资管理公司、张轶杰以及长江润发。

原告律师表示,2017年6月9日,北京宝岛与郑州圣玛、河南东方医院签署《投资意向书》,三方约定原告拟通过收购郑州圣玛72%的股权,以及其下属的郑州圣玛、安阳圣玛、南阳圣玛和开封圣玛,北京宝岛总投资20592万元。该意向书还有关于“独家谈判”的约定,被告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与除北京宝岛外的第三方就被告一的增资、股权转让、或其他形式的投资进行有关磋商或接受任何报价,限定时间为该意向书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不知何故,2个月内,双方并未签订正式合同。

然而直到2018年5月22日,北京宝岛才通过新闻报道获悉,长江润发以更高的价格和郑州圣玛股权转让成功签约。据了解,此时北京宝岛已为签约多次赴郑州、安阳、南阳、开放实地考察、协商谈判,包括聘用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开展尽职调查,以及为收购后开展运营提前储备、培养高管支付酬金等,共花费了700多万元。

原告方举例说,这相当于,已经和男方定亲,价格谈好了,按部就班等着结婚呢,女方背后找了个出钱更高的主,被告拿原告当‘备胎’。原告律师认为,这是一起“缔约过失”的合同纠纷,随着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对诚信的重视,“缔约过失”被越来越多的法院采纳。

进展:仅进行了证据交换及部分质证,开庭延期至12月6日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通过企查查平台查询发现,2018年9月10日,长江润发圣玛(苏州)健康产业股份投资企业新增股份65%;而原占股86%的河南东方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持51%,占股35%。目前,郑州圣玛妇产医院仅有上述两家股东。

图示:企查查显示,2018年9月10日,长江润发新增持股65%

是否存在“一女二嫁”现象?是否补偿原告花的700多万“冤枉钱”?对这起案件怎么看?21日在金水区法院,被告律师以“被告本人未到现场,不便多说“为由拒绝评论。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被告律师以“有新证据,需要时间核实”为由提出延期开庭,法庭争取双方意见后定于12月6日继续开庭。

21日下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电话采访被告郑州圣玛的联系人张轶杰,接电话是位女士,她核实记者身份、询问采访内容后表示安排人员对接,21日晚6时,该女士表示联系不上张轶杰,有新情况会及时补充,截止发稿时间,记者并没收到该女士的补充信息。等待期间,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拨打张轶杰留存的另外一个电话,被直接挂断,记者发短信说明采访问题仍没得到回复。而记者拨打起诉状里长江润发的预留固定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打错了”,然后挂断了电话。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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