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复印机租赁及电脑和办公外设等设备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2.09.2014  19:28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委托,对该单位“复印机租赁及电脑和办公外设等设备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备资质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复印机租赁及电脑和办公外设等设备维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郑财谈判(2014)X-045号
三、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内容为复印机租赁项目以及电脑和办公外设等设备维护服务,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一标段:复印机租赁项目;二标段:电脑和办公外设等设备维护服务项目。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标段: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人民币,且注册地在郑州;
2、供应商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的一级代理商;
3、供应商在本地具有完善的维修服务系统,须为2014年度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计算机及部分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商;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人民币,且注册地在郑州;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具有计算机等设备维护相关内容;
3、供应商应在郑州市内具有完善的维护服务体系和专业的技术力量,须为2014年度郑州市市直计算机及部分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商。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
五、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发放时间:2014年9月12日至2014年9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一标段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文件;
3、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4、代理商须为2014年度郑州市市直计算机及部分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商证明文件;
5、其他潜在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料。
二标段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文件;
3、供应商提供2014年度郑州市市直计算机及部分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商证明文件;
4、其他潜在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料。
以上资料购买谈判文件时携带原件核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谈判文件售价:100元/份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四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四部)。
六、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9月19日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七、谈判会议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14年9月19日上午9:30分
谈判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八、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网站: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财经报》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三楼
联系人: 渠萍萍、陈薇
电 话: 0371-68660783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