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安排部署第四轮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27.01.2018  01:20
近日,省厅下发《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四轮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做好第四轮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强调,第四轮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从2018年至2022年。2018年完成省界联合检查任务豫陕线,陕西牵头;皖豫线,河南牵头。按照《河南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要求3月15日前完成实施方案制定和备案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联检的各项外业工作。12月10日前完成联检资料汇总和联检报告上报省人民政府并报省民政厅备案工作。联合检查中形成的实施方案、会议纪要检查及修测记录、联合检查报告以及界桩成果表、登记表、照片等与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有关的资料,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通知》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切实履行界线管理部门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精神,及时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争取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把联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解决好人员、经费、交通工具及工作设备等问题,确保各年度联检任务如期完成。二是保证联检质量和成效,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河南省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规定的内容、方法、步骤和质量标准,认真做好联合检查的各项工作。及时、妥善地解决联检中发现的问题,消除引发边界纠纷的隐患,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三是协同配合做好工作,要求联检牵头方承担实施方案的起草与报送备案、各项联检工作安排、联检报告起草上报备案、联检资料整理立卷归档及上报、三交点联检的牵头等工作。牵头方要尽早商请毗邻方制定联检工作实施方案,另一方要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牵头方的工作,并完成相应的任务。联检方案确定后,相关各方要认真组织、积极支持协调边界沿线有关基层政府和民政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的计划安排,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四是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要求各地把联检工作与深化平安边界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不断深入。制定具体目标,明确职责任务,抓好已经签订的平安边界创建协议的落实工作,认真完成平安创建考评任务。五是稳妥开展界桩更换工作。根据省厅统一安排,稳妥有序开展省界、市界、县界界桩更换,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做好每个工作环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界桩更换工作,保持界桩位置明显突出,界线走向清晰易认。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按照《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民文〔2015〕124号),自行开展县界界桩更换工作。六是做好联检档案管理工作。按《民政部关于做好第四轮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的通知》(民函〔2017〕274号)和《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管理办法》(民发〔2012〕5号)的要求,从第四轮三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开始,省、市、县三级界线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在向省厅上报联检档案资料时,须随附包括基本情况和室内外工作影像资料在内的电子光盘,以确保联检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省级界线联检工作由省厅和有省级界线联检任务的市、县共同联检,所在市、县负责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立卷工作。 (闫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