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中国•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隆重开幕

30.09.2015  14:24

9月25日上午,第十五届中国·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在许昌市鄢陵国家花木博览园隆重开幕。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宣布开幕,河南省政府副省长王铁致辞,许昌市委书记王树山主持开幕式。

国家林业局办公厅主任张鸿文、造林绿化管理司司长王祝雄、发展规划及资金管理司司长严振,北京林业大学校长宋维明,省政府副秘书长胡向阳,省花卉协会会长何东成,省林业厅厅长陈传进等出席开幕式。

省农业厅副厅长张惠民、省水利厅副厅长杨大勇、省旅游局纪检组长周保健、省商务厅副巡视员穆荣国、省住建厅副巡视员吕中元,许昌市人民政府市长武国定,市委副书记郭元军,市人大主任石克生,市政协主席张宗保,市委秘书长熊广田,市委宣传部部长刘瑞红,副市长秦春梅、赵振宏、王文杰等参加开幕式。

第十五届中国·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由国家林业局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旅游局、许昌市人民政府、河南省花卉协会承办,鄢陵县人民政府执行承办。本届花博会会期4天,即9月24日至27日。其间举办花木产业高层论坛、项目签约、线上花博会、企业展销、秋季苗交会、花木信息发布暨新产品推介会、插花花艺大赛、中州盆景大赛、花木与科技研发论坛和欧洲花卉新品种展示研讨会等活动。依托本届花博会,还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许昌生态文化游”活动。

王铁副省长在致辞中表示,连续15年举办花博会给鄢陵人、许昌人、中原人带来了无限幸福,成就了五个幸福花语。幸福花语之一是乐了花农。15年办会,给许昌、鄢陵带来了巨大的效益,让从事花木生产的农民得到了巨大实惠。目前许昌有花农28万人,人均收入达到了2万元,比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1万元,花博会真正敲开了花农的幸福之门。幸福花语之二是富了花商。15年办会,培育了一方致富的沃土,目前许昌市直接从事花木产销的人员有3万多人,花木企业1600多家,在鄢陵名优花木园区有206家企业相继落户,花博会为花商架起了致富桥梁。幸福花语之三是壮了“花业”。15年办会,使服务功能更加完善,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促进了花木产业不断发展壮大。许昌花木面积达到90多万亩,年产值80多亿元,成为全国花卉生产的示范基地、重点花卉市场和最大的花木销售集散地,被命名为“中国花木之都”。幸福花语之四是活了花市。15年办会,激发了花木交易市场的活力和动力,培育出了花木展示、花木交易、电子商务、经纪人队伍、资材器械等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市场营销体系。今年花博会市场化程度更高,有840多家企业参会,引入“互联网+”理念,举办首届线上交易会,力争将花博会办成永不落幕的展会。幸福花语之五是靓了花都。15年办会,叫响了花都的美名,许昌市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称号,鄢陵县被确定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中国科学养老示范基地”和“中原养生旅游基地”,花博会为花都打造了一张靓丽的名片。

许昌市委书记王树山代表市委、市政府和487万许昌人民,向出席开幕式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向主办、承办本届花博会的国家林业局、河南省人民政府、相关省直厅局和支持合作单位表示衷心感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许昌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致以崇高敬意。他说,本届花博会在原有基础上有了新的改进和提升,将呈现出四大亮点:一是环境更加优美。全长80多公里的许昌中心城区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和鄢陵名优花木园区水系工程建成蓄水,“河畅、湖清、水净、岸绿、景美”的水生态文明许昌芳容初现,花木水系相得益彰,生态旅游互促共荣。二是内容更加丰富。不仅把会期由往届的2天延长为4天,而且增设了花木与互联网、花木与龙头企业培育、花木与科技研发、花木与生态旅游、城市园林绿化发展5个专题论坛,办会水平将明显提升。三是方向更加明确。坚持专业化、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的办会方向,更加注重展会为花农服务、为企业服务、为产业服务,与北京林业大学及国内一批知名花木企业进行了深度合作,着力推动花博会由政府主导向企业主导转变。四是效益更加凸显。花博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越来越大,参会客商越来越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综合效益越来越好,必将给与会客商带来丰厚的回报、献上一场精彩的花博盛会。

鄢陵县花农代表岳林国在开幕式上作了发言。参加开幕式的还有省属科研院所和各省辖市有关负责同志,花木界知名专家学者,企业界代表,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记者等。

9月25日下午,还举行了第十五届中国·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花木产业高层论坛和项目签约暨颁奖仪式。

本届花博会上共签约项目43个,总投资228.7亿元。其中,招商引资项目31个,总投资139亿元;PPP项目8个、金融授信项目4个,总投资89.7亿元。5亿元以上项目16个,10亿元以上项目9个,主要包括总投资50亿元的许昌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12亿元的空港电子商务物流园项目、总投资10亿元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