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河南代表团筹备工作的通知

21.09.2015  10:46

关于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 河南 代表团筹备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商务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 知识产权 局、中科院、工程院、深圳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国际性、国家级的高新技术成果交易盛会。第十七届高交会将于2015年11月16日至21日在深圳市举行,为了做好本届高交会各项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本届高交会以“创新创业,跨界融合”为主题,在总结前十六届高交会经验的基础上,我省将秉承持续创新和质量引领的理念,精心组织,努力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充分展示我省高新技术最新成果,树立河南高新技术产业形象。

二、组织形式 

(一)为加强第十七届高交会组织筹备工作的领导,成立第十七届高交会河南省代表团,由省政府领导任团长,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厅、省政府新闻办、国防科工局、科学院、农科院、知识产权局等为代表团成员单位。代表团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具体工作由省商务厅外贸管理处负责。

(二)各省辖市、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组成分团参加。

三、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5年11月16日—21日 

(二)地点:深圳市会议展览中心 

四、参会内容、原则、对象及方式 

(一)参会内容:高新技术成果展、项目配对洽谈和贸易洽谈; 

(二)参会原则:政府组织引导,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个人发明创造者自愿参加,自由选择有关活动; 

(三)参会对象:有高新技术成果融资、转让、合作和投资等交易需求及有项目招商需求和信息交流需求的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个人发明创造者; 

(四)参会方式:参展单位通过所在省辖市商务局报名参加,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直接向高交会河南组委会办公室报名参加。 

五、主要工作及活动安排

本届高交会,我省代表团主要工作及活动安排如下: 

(一)9月20日前各分团报《第十七届高交会参展、参会单位报名表》(附件1),高交会河南组委会办公室根据报名表分配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为申请单位全称,密码为123,各参展、参会单位第一次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二)9月25日前各分团报《第十七届高交会展位申请表》(附件2),同时将展位资料发至高交会河南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三)10月15日前各参会单位在http://services.chtf.com:8080/

上完成项目登记表、申请参展项目汇总表、参展商资料的填报工作。

(四)10月10日前将《第十七届高交会办证人员报名表》(附表3)报至高交会河南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办理嘉宾证、参展商证。每个省辖市嘉宾证6张;每个参展单位参展商证2张。

(五)11月15日9:00-12:00参展商现场布展。

(六)11月16日9:00-9:30高交会开幕式。 

(七)11月16日-21日展览与交易。

(八)11月21日下午高交会闭幕式。 

六、展位分配

参展费由政府补贴,不收取参展单位费用。请各分团填报《第十七届高交会展位申请表》(附件2),高交会河南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上报项目质量进行筛选后统一分配展位。各省辖市分团申请展位数不超过2个,各省直管县(市)分团申请展位数不超过1个,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申请展位数不超过2个。

七、布展 

本届高交会我省展场面积160平方米,展位号9C10,采取统一设计,整体布展的方式展示和宣传我省高新技术成果。布展公司的选择采用招标方法,选择设计方案新颖、整体效果好、造价合理、服务质量高的公司承揽布展工作。为了有序、快捷地做好布展工作,参展单位及参展个人需提交以下资料并做好布展对接事宜: 

(一)展板内容 

1、本届展会河南展位所有展板由布展公司统一设计制作。展板制作原则上以图片为主,文字说明应掌握在150字以内,如需中英文对照,请企业自行翻译。 

2、参展单位需提供参展项目的彩色照片、彩色反转片(不接受底片),每个版幅可提供5--8张图片。图片大小要求在5M/张或以上,分辨率为300dpi以上,格式要求为JPG或者是TIF格式(最好是TIF格式,未经过压缩的)。图片内容须选用与参展项目密切相关的产品、设备或与之相关的参数图表,注明简要的设计要求。 

3、参展单位提供的所有图片内容必须真实,并保证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方面的侵权问题。 

4、  以上材料请随《第十七届高交会展位申请表》报送至高交会河南组委会办公室。

(二)展品 

1、为便于提前预留参展单位参展样品摆放的位置,请有样品参展的单位将样品数量、外型尺寸、重量、用电负荷向布展公司书面提供参考数据。 

2、样品摆放及陈列请参展单位自备所需道具。凡属液体、粉剂、颗粒及有毒等样品,参展单位必须自配相应的玻璃、金属容器,严防出现外泄污染事故。因展位面积所限,禁止摆放大型展品。 

3、如有自带演示电脑,请向布展公司报知数量,以便预留电源插座。 

4、参展样品请务必于2015年11月15日12:00前自行运至展馆。 

5、展览期间,样品由参展单位自行看管,体积较小的贵重样品,每天闭馆时单位自行收存。 

(三)宣传品 

为了配合项目宣传及成交,请参展单位自行携带足够数量的宣传画册及相关资料。 

八、具体工作与要求 

(一)省辖市和有关部门要充分重视此次参展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充分发动,最大范围地组织有实力的单位参展,确保我省参展单位数量;同时要严格把关,筛选能代表我省最高水平、最新成果的优秀项目参展,保证参展项目质量。 

(二)参展项目上报要求 

各参展单位要按时在线填报各项表格,必须提交的材料有展商基本资料(在线填报)、展品/参展项目、交易项目信息;各单位按照自己的需要填报优秀产品奖、项目洽谈活动报名表(附件上传)、宣传、采访线索反馈表(附件上传)、信息发布活动报名表(附件上传)、商务考察报名表(附件上传)。

(三)为组织好我省代表团的商务洽谈活动,各分团应将需发布或签约项目的文字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文字材料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方名称、投资方名称、项目的主要内容、特点、前景、项目金额及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为便于掌握时间进度,高质量、高效率的做好本届高交会的组织筹备工作,请参展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认真填写有关资料内容上报省组委会办公室。 

九、联系人

姜    红    0371-63576231

陈    娟    0371-63576126

传    真:0371-6394542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第十七届高交会参展、参会单位报名表

2.第十七届高交会展位申请表

          3.第十七届高交会办证人员报名表

2015年9月14日

附件2第十七届高交会展位申请表.doc

附件3第十七届高交会办证人员报名表.doc

高交会1号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