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成功入选河南省第二批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

24.09.2014  11:35

      日前,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公布第二批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的通知》(教思政〔2014〕799号),我校成功入选,被评为河南省第二批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

      本次试点单位评选是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通过审阅材料、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等环节,遴选确定了10所高校为第二批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我校能够入选其中,是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成果的集中体现,也是河南省教育厅对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充分肯定。

      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我校高度重视,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开展创建活动,推动心理健康教育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在材料评审、答辩和实地考察中,评审专家对我校的“三三制”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我们将会以此为契机,继续高标准加强建设,不断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在机构建设、场地建设、队伍建设、保障条件等方面继续创造条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和质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