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产业集聚区铝精深加工组团污水处理厂项目(第三标段:监理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1.08.2014  18:03

招标编号: 永财采购【201 4 05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城市产业集聚区铝精深加工组团污水处理厂项目(第三标段:监理工程)重新招标 已由 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永发改投资【2012】73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永城市金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投资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永城市产业集聚区铝精深加工园区;

2.2建设项目内容:该项目日处理2万吨污水的厂区建设,采用A2/O处理工艺,处理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I8918-2002)一级A标准,规划用地34.26亩,总建筑面积2598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内容(含保修期);

2.4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5工期控制目标: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 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等级 ,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8 11 日至 2014 8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00 分至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商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

4.2 报名须知:

4.2.1符合要求已办密码锁的企业请携带企业密码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密码锁、企业法人委托书;

4.2.2符合要求未办密码锁的企业,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经审核合格入网后报名;

4.2.3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地点:商丘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2581291 2581298);

4.2.4要求被委托人必为监理工程师本人;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4.2.5不再组织资格预审,将实行资格后审;

4.2.6外省进豫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报名时,须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人员、资质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4 8 11 日至 2014 8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00 12 00 ,下午 15 00 分至 17 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与香君路交叉口盛大世纪名城6号楼东单元2楼)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 (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9 1 9 00 分, 地点为: 商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永城市金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内

邮      编:476600

联系 人:谢先生

电      话:150370391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57号24层2405号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537098193        0370-2580201

电子 邮 件:[email protected]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