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粽子消费警示

16.06.2015  18:59

随着端午节的临近,粽子消费市场逐渐升温,不少宾馆、酒店等餐饮服务单位也自制粽子进行销售,为帮助广大消费者安全选购和保存自制粽子,特发布如下消费警示:

一、查看资质。消费者在购买宾馆、酒店等餐饮服务单位自制的粽子时,首先要查看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其次,如购买餐饮服务单位店外销售的粽子,还应查看其包装上是否有QS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地址、成分表或配料表等相关信息。

二、警惕“返青粽叶”。为保持粽叶鲜绿好看,一些商家或餐饮单位采用化学染色手段,在浸泡粽叶时,违规加入了硫酸铜和氯化铜,让已经失去原色的粽叶返青,使其表面光鲜、色泽鲜绿,长期或大量摄入,可能会导致铜元素蓄积与肝脏,引起铜中毒。消费者在购买粽子时应注意辨别,不要追求粽叶色泽漂亮,粽叶颜色陈旧偏暗更自然、安全。

三、购买的真空包装或速冻粽子,要注意按照标签所示保存方式保存,不购买和食用涨袋漏气的真空包装粽子,购买的新鲜或散装粽子,保质期短,应及时食用,以防变质。

四、冷藏或冷冻过的粽子,在食用前应加热蒸透,吃剩的粽子重复加热不超过1次,不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

五、粽子是糯米食品,不易消化,高血糖、高血脂患者、胃肠道疾病患者等要谨慎食用,老人和儿童不宜多吃。

六、消费者在购买粽子时,应注意索取并留存相关票据。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