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关于金菊路消防站场院及附属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6.07.2014  17: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菊路消防站场院及附属工程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 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XCZB09-1407066

2.2 项目概况:金菊路消防站场院及附属工程项目施工

2.3 项目地点:高新区须水河东路与金菊街交叉口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投资总额:约63万元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一个标段。

2.8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独立法人资质的证明文件;

3.2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3 投标企业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最近三年内没有不诚信投标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5 投标人须到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原件随投标文件递交);

3.6 企业具有2011年7月16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

3.7 外省企业投标,须具备进豫备案手续及进郑信誉证明;外市企业须提供进郑信誉证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信息

4.1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22日,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613)

4.3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开户行许可证、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合同(至少一份),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外省企业投标,须提供进豫备案手续及进郑信誉证明,外市企业须提供进郑信誉证明。上述证件需要提供原件留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5 . 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本,售后不退,报名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 .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8月7日09: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6楼1610开标室(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6层)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有关信息

本次招标项目开标时间:2014年8月7日0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6楼1610开标室(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6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等媒介上发布。

9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莉茹  王震宇

联系电话:0371-55056235

联系地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6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