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借给窗帘拍照入室抢劫 遭反抗勒死住户

30.03.2016  08:16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禹潼 通讯员涂浩)预谋抢劫,26岁的四川农民匡雪辉,谎称给窗帘拍照进入王某家中,遭反抗后持钢丝绳将其杀死。新京报(微信公号ID:bjnews_xjb)记者从北京市二中院获悉,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二中院于3月29日对匡雪辉等案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13年12月间,匡雪辉在楚龙海(已判刑)起意抢劫后,提议将曾找匡雪辉制作窗帘的被害人王某作为作案目标。后匡雪辉、楚龙海共同购买了尖刀、绳索等作案工具。同年12月16日13时许,匡雪辉、楚龙海携带上述作案工具,谎称拍摄窗帘照片作样片进入王某位于大兴区的家中。趁王某不备,匡雪辉将其从背后抱住按倒,并伙同楚龙海对王某实施捆绑和持刀威胁。遭到王某反抗后,匡雪辉、楚龙海持钢丝绳猛勒王颈部,致其死亡。匡雪辉、楚龙海当场抢得王某一部手机、3000余元现金及银行卡等款物。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匡雪辉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入户抢劫,致一人死亡,依法应予惩处。匡雪辉的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据此,以抢劫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3月29日,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在地铁口附近抢劫他人财物并致人死亡的抢劫犯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