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积极稳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

16.09.2014  14:48

开栏的话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紧密结合河南实际,相继出台了大量改革举措。这些举措,事关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宏图大业,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美好生活,具有极强的政策性和极高的社会关注度。

  在全省上下同心协力、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向纵深推进之际,今日起,本报推出“攻坚·河南改革热点解读”大型系列主题报道,对我省出台的各项改革举措进行全面深入的解读,以解疑释惑、引正纠偏,回应群众关切、凝聚改革共识。

  ——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专题小组组长、省农业厅厅长朱孟洲

  对农村家庭承包土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要求,是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部署,是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举措。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利于建立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为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强有力的物权保障;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

  问: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什么重要意义?

  2013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化承包农户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基础地位

  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依法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科学利用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手段,是保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现实需要,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现实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

  问: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最近,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按照“先试点探索路子,后全面推开”的总体思路,从2014年开始,在全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济源市和通许县、永城市、民权县、信阳市平桥区,要

  在认真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力争2年内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全省其他县(市)分别选择1-3个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年内完成试点任务,总结经验,探索路子,为全面完成我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问: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有哪些具体要求?

  一要保持稳定。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坚持“三不变,一严禁”,即: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户承包地块、面积相对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二要依法规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严禁发生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要尊重历史。以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既尊重历史,又正视现实状况,有效解决农民实际承包经营的土地面积与原合同记载不一致等问题。对于当年为保证农户承包利益,将该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或部分耕地按照标准等级计量,等级高的土地以少顶多,等级低的土地以多顶少,造成的实际耕种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要按照实际耕种面积登记,但要注明实际折算面积,取得承包户的认可。

  四要民主协商。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做到内容、程序、方法和结果“四公开”,切实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实行民主协商、村民议决。鼓励各地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农户之间的互换并地,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

  五要县乡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要本着“强村好村先搞,弱村散村暂缓,城区城郊不搞,最后重点突破”的原则;坚持省、省辖市统筹安排,县(市)乡(镇)具体负责,村组组织实施;做到省、省辖市、县(市)、乡(镇)、村组联动,专人、专职、专责,形成整体合力,确保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六要鼓励创新。要按照中央要求,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依据,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又科学简便的方式方法,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内容准确无误、手续完备、无任何遗留问题的,可直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经济基础和群众思想基础好的村,也可直接进行股份制改造,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

  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有哪些重要内容?

  一是清理核实土地承包档案。以《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文件)为依据,以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全面清理土地承包档案,重点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种类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是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在对土地承包情况摸底的基础上,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原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为依据,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要求,本着务实、节俭、科学、高效原则,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进一步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和土地用途等。

  三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四是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和权证的补充、完善、变更、解除、注销等工作,适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行完善、变更或者补换发。对在承包期内,因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承包地被征占用,承包农户分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导致地块面积不实、承包地灭失或承包农户消亡等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变更的,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并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五是对其他承包方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六是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规定,实现档案管理工作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步进行。坚持分级管理、集中保管,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双套备份、公开查阅等制度。

  七是实施土地承包经营信息化管理。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4)要求,建立集影像、图形、权属为一体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智能化管理。

 

 

作者:河南日报 记者 方化祎 卢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