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六税两费”减征50% 逾200万小规模纳税人可享优惠

30.01.2019  19:01

六税两费”: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记者从1月29日省政府召开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1月1日起,我省“六税两费”减征幅度确定为50%,预计每年将为全省市场主体减负51.2亿元,全省201.9万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优惠政策。加上今年中央出台的小微企业其他普惠性减税政策,预计全省小微企业受益面将达到98%以上。

据悉,1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实施一系列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其中,赋予省级“六税两费”的减税权限,即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具体幅度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

1月28日,经省政府研究,根据国家授权,顶格确定我省“六税两费”减征幅度为50%,并明确要求贯彻政策不含糊、减免税收不迟缓、落实政策不折扣。据测算,此次对“六税两费”税收额度减征50%,预计每年将为我省市场主体减负51.2亿元。加上财政部明确的其他三项政策,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扩大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这几项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将会为我省企业每年减轻税费负担约97.8亿元。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我省出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对6项地方税种和两项附加直接给予50%的减免幅度,纳税企业不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和报表即可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