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原交通厅长程孟仁与情妇受审 情妇自称是受害人

21.05.2014  18:50

程孟仁和情妇同庭受审

据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昨天上午9点30分,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程孟仁与其情妇何文受贿一案,在贵阳中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检方认为,程孟仁伙同他人共同或者单独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57万余元,何文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人民币共计1804万余元,均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时,程孟仁承认了起诉书中指控的曾给王庆、王涛、高程、覃杰、何东等多人打招呼的事实。

情人同时受审

两人共受贿3800余万

贵阳中院新浪官微对庭审进行了直播,被告人的亲属十余人、社会各界人士近百人参与了旁听,中央及地方的17家新闻媒体到庭采访。

检方指控,程孟仁和何文是情人关系,程孟仁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给交通厅下属企业负责人及相关工程项目负责人打招呼关照何文承接工程的方式,由情人何文出面承接工程后转让他人。检方认为,程孟仁伙同他人共同或者单独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57万余元,何文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人民币共计1804万余元。均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4月24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经查,程孟仁在担任贵州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期间,个人、伙同情妇收受巨额贿赂;违反规定,收受礼金;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通报称,决定给予程孟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没收其违纪所得,涉嫌犯罪的方面则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打招呼”拿好处

起诉书显示29次

从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书上可以看到,对于程孟仁伙同何文共同受贿的事实共有20条。记者统计,何文让程孟仁给相关部门、企业“打招呼”的次数多达29次,每次受贿金额多在10万元以上。

最早的一次“打招呼”是在2005年。当年5、6月间,原贵州桥梁公司职工王庆请何文帮忙承接路桥公司盘江大桥桥头开挖项目。何文让程孟仁给时任路桥公司总经理王涛打招呼后,王庆与路桥公司项目经理签订合同承接了该工程。8月,何文收受王庆提供的人民币20万元。此后,程孟仁、何文共收受王庆提供的人民币110万元。

随后几年里,何文让程孟仁“打招呼”的次数更加频繁,收受的金额也从几万增加到50万元、200万元。

程孟仁在庭审讯问时,承认自己与何文是情人关系。2003年到2007年期间,何文承建的项目与起诉书基本一致。他承认自己向下属企业相关人员打过招呼,但是在何文提出来之后。

“她对工程不熟悉,没有我的话,她应该承接不到工程。何文得到工程后,具体是她来处理,我不管。”程孟仁说,何文并没有相关资质。关于何文收受贿赂情况,程孟仁说,自己是在何文收到30万元后才知道事实。“何文收取好处费我知道,但是具体金额我都不知道。”

情妇求轻判

称自己也是受害人

何文接受检方讯问时表示,对起诉书的一些细节和定性不太清楚。何文成,因为当时一直以为自己是在做生意,不构成犯罪,不懂得具体情况,基本上是别人安排的。“当时我觉得这是一种劳务活动,很正常,不知道这是犯罪。”何文表示。

关于工程是否是通过程孟仁得到的,何文称不太懂。她承认自己没有相关资质和能力。

关于收受的钱程孟仁是否知道,何文称有些可能当时不知道,但后来都告诉他了。而关于这些钱如何使用,程孟仁是否有支配权,何文称这些钱都不是自己的。

何文还请求法院轻判,称自己还有一个孩子要照顾。何文还认为,作为情人关系,自己也是受害人。(法晚 中新)

被告人简历

何文:1967年生,湖北省南漳县人,原贵州省遵义电视台记者。

2013年5月,其因涉嫌受贿被逮捕。

程孟仁:1953年生。1983年,任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县长。1988年,任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县长。1997年,任遵义市副市长。

2002年1月,任贵州省交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2007年3月,任贵州省交通厅厅长、党组副书记

2008年3月,任贵州省交通厅党委副书记、厅长

2012年11月,程孟仁被免去贵州省交通厅厅长职务

2013年8月,因涉嫌受贿,其被贵州省公安厅逮捕

责任编辑:周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