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举办“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群众性科普活动的通知

16.12.2016  17:03

豫科〔2016〕21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在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集中组织开展“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系列活动的工作部署,根据《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系列活动的通知》(豫宣电〔2016〕42号)的有关要求,省科技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举办群众性科普活动,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自觉抵制不良陋习,营造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群众性科普活动定于元旦春节期间举办。
      活动主题是“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
      二、活动形式和内容
      各个县(市、区)要围绕“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主题,采用科技大集等多种形式,至少组织举办一场面向农民群众的群众性科普活动。
      活动要针对农民群众需求,丰富内容、强化互动参与性,通过科普宣传、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促进农民群众理解科学,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自觉抵制不良陋习,营造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要高度重视,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各个县(市、区)至少组织一场面向农民群众的群众性科普活动。
      (二)营造宣传氛围。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要重视“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系列活动的宣传报道,组织动员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基层,及时全面地宣传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宣传开展的重点活动和取得的成效,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为我省深入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抓好落实督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要履行好牵头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切实为农民群众办实事,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要根据以上工作安排,尽快制定方案,抓紧组织实施。
      联 系 人:朱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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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