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召开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暨购机补贴工作会议

15.09.2014  18:58

9月14日上午,新郑市在市农委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暨购机补贴工作会议。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督查组组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赵磊主持。

会议首先由市农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贾海民对购机补贴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第二批购机补贴仍然按照上半年政策执行,下半年将受理农民购机补贴申请材料及补贴资格认定下放到乡(镇)、街道、管委会。一方面,进一步简政放权,从源头上堵塞补贴漏洞,方便群众,使群众少跑腿。另一方面,乡镇最贴近群众、最了解民情,把关更为严谨有效。要求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一是搞好宣传工作;二是严格资格认定;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公开地执行好国家惠农政策。

随后,市农委主任李俊岭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成员单位也要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共同做好该市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督查单位要严格落实分包责任制。

二是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各乡(镇)要通过乡村广播、召开群众会议、设立流动宣传车和固定宣传值守点、印发资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综合利用的途径及禁烧的有关政策规定;新闻部门要利用电视飞播、公告、开办专题栏目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和焚烧秸秆的危害及相关处罚措施。

三是强化督查,严肃追责。各督查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和频次,发现着火点后,要立即通知相关乡镇进行处置并进行焚烧面积的核实和认定,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到市禁烧办,同时要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督查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等情况,将对分包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四是综合利用,多管齐下。一是加大秸秆粉碎还田的力度。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拿出专项资金,采取扶持、补贴等办法,加大秸秆还田的力度,全面提高农作物秸秆还田率。二是抓好秸秆清运。各乡(镇)要在每村设立2个以上秸秆集中堆放点,及时安排专人和车辆对村头、路边等处堆积的秸秆进行清运,同时要对堆放的秸秆进行处理和填埋,防止发生新的秸秆焚烧隐患。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