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档案局荣获“2015年度全省档案法制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01.02.2016  12:03

近日,在全省档案工作会议上,新乡市档案局被河南省档案局授予“2015年度全省档案法制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多年来,新乡市档案局坚持将学习贯彻《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处分规定》(30号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档案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树立依法管理档案的理念,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2015年,新乡市档案局进一步加强档案法制工作,一是加强档案行政执法主体建设。组织并完成档案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及综合法律培训、考试和两证换发申报工作,进一步确保了我市档案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档案执法人员的执法身份。二是切实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工作,从10月中旬开始,市档案局成立三个检查小组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了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各县(市、区)档案局和20家市直单位进行档案执法监督检查。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拓展宣传渠道,扩大宣传影响,在6月9日“国际档案日”期间,新乡市电视台、新乡日报社分别就“国际档案日”进行专题报道,6月9日的《直播新乡》栏目通过三分钟的短片介绍全市档案工作情况,《新乡日报》特开辟专栏宣传档案工作。成功开办了“新乡档案”微信订阅号,及时发布各类档案各类信息,是河南省档案系统首家微信公众平台。

2015年9月21日,圆满完成迎接国家档案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国家档案局局长 中央档案馆馆长李明华一行3人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对我市2011年以来《档案法》贯彻落实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