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25.11.2014  14:24
      在“中国小麦第一县”河南省滑县,站在高标准粮田示范区里,瑞阳粮食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卫东非常感慨:“你看,整个片区田成方、路相连、渠相通,几千亩地的玉米,几天就能收割完了。”

        说起合作社的优势,王卫东如数家珍。小田变大田,就可以开展机械化生产,统一农资,降低种地成本。机械化耕作每亩节本110元,化肥每吨便宜200元,订单销售,每亩增收60~100元。合作社成立当年,就为社员减少生产成本30万元,增收340万元。更重要的是,在规模经营下普及良种、打造良田、推广良法,“小麦单产最高可以达到1500斤。”

        发展现代农业,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势在必行。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得以离开土地,从事其他产业并获得高于农业生产的收入。同时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农户把农业当副业,有的不再精耕细作,甚至出现撂荒现象;与此同时,分散、细碎的土地经营规模,严重制约着现代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谁来种地”和“怎样种地”的问题日益突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提升农业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近日,中央下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指出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必要性和重要原则,积极推动农业经营制度改革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行。

        近年来,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呈加快之势。以“中原粮仓”河南省为例,全省经营耕地面积在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达到3.9万户,家庭农场1.6万家。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浪潮,正如当年小岗村的“包产到户”一般,合理的生产关系一旦适应了生产力解放发展的需求,便如同雨后春笋,蓬勃发展。

        土地规模经营的顺势而为,把握“适度”是关键。既要积极鼓励,把握规模经营的大方向,又要恪守原则,防止贪多求快,拔苗助长。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讲话中指出,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

        在展现着现代农业宏大气魄的“北大荒”,耕地总量4320万亩,户均经营规模超过200亩。53岁的种粮大户张景会和老伴儿承包了650亩土地。规模扩大了,张景会却深谙精耕细作的道理,“虽然咱地多,可不能‘摊大饼’、‘和稀泥’,上百亩的水稻,得让苗一棵一棵都长好。”张景会的水稻平均亩产达到1300~1400斤,代表着世界同纬度寒地水稻的最高水平。

        与此同时,在较早探索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上海松江,2007年时家庭农场规模是户均130亩,到了2013年,规模非但没有扩大,还缩减调整到113亩。原因就是必须结合农村实际情况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既要考虑农业技术、农业效率,更要考虑社会公平。

        家庭农场有效益,大家都觉得家庭农场是好事,宁愿不去打工都想当农场主。如果1万亩地一个人种,可以赚大钱。但到底是扶持一个好还是培育一批家庭农场好,就是社会公平问题。

        既要明确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改革方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又要从我国人多地少、农村情况千差万别的实际出发,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要充分认识到,土地在很长时间内,还是数以亿计的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和集中,必然是一个不平衡的、渐进的过程。在引导土地资源适度集聚的同时,要创新规模经营方式,通过引导农民走向联合与合作,提升农业组织化水平,扩大农业服务规模,以此来弥补耕地规模的不足,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