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

08.05.2014  15:32
为了加快建设综合性的县级社会福利中心步伐,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福利服务,进一步夯实我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基础,近日省民政厅下发通知,就认真落实省长办公会议精神、加快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提出要求。 一是全省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努力解决制约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的瓶颈问题,确保尽快完成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任务。积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反映,统筹解决县级社会福利中心的项目用地、建设资金、机构编制、工作经费等问题,以保证项目能够尽快建成,及早运转。各省辖市民政局要加大对项目建设的督查力度,省民政厅将根据各地进展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并提出通报批评建议;对于征地和规划中存在的问题,省厅将协调联合省国土、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适时进行督查,力争未动工的县级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在今年底之前全部开工兴建,确保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顺利进行、及时投入使用。 二是已经建成的社会福利中心要尽快投入使用,首先确保为孤儿、弃婴、“三无”老人、精神病等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提供福利服务。严禁改变项目用途,特别是个别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与申报项目资金支持时所报规划不符的,要及时纠正。 三是建立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月报制度,每月10日前定期上报所有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进展及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省民政厅将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并定期通报全省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