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深化财政评审管理改革

08.08.2017  17:53
      今年以来,秦皇岛市积极深化财政评审管理改革,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监管体系,严把政府投资项目支出关,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秦皇岛市财政局坚持评管分离,发挥监管与技术优势,将财政评审管理机构职能定位为管理、组织、协调。具体的评审技术服务则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最大限度地运用发挥社会中介资源专业技术的服务优势,建立有效的聘用中介机构管理约束机制,在统一的评审制度和技术规范体系内,实施项目资金审查,出具法定评审报告结论,保证了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合理性与安全性。他们坚持评管分离,实现评审管理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的双赢局面,使评审工作走向规范有效的发展轨道。 

  一、健全完善机制,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秦皇岛市将评审的委托主体由市财政部门改为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与评审机构签订两方委托协议,并在财政部门备案后进入财政评审程序。他们明确评审内容,对项目进行严格的概算审核后,直接进行预算编制,取消对预算编制进行评审的环节。此办法直接在编制环节挤掉了预算过程中的“泡沫和水分”,既缩短了预算评审和工程项目招标的时间,又节省了评审二次付费;取消跟踪评审,实施变更+结算的提前介入结算评审,对评审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既没有评审缺位,又避免过分的行政干预。另外,他们还规范评审付费方式,实行谁委托谁付费原则,由财政部门付费改为由建设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付费标准,在规定的时限内直接付费给评审机构,评审费用列入项目成本,无法列支的由财政预算安排。另外,该市还优化评审报告的审核与批复结构,完善评审项目安排委托模式,由同一项目预、结算项目分别由不同评审机构评审,改为原则上项目概算由一家中介机构完成。预、结算由另一家中机构完成,这样更有利于结算阶段评审工作的开展。 

  二、采取有效措施,提升财政评审效能。该市将关口前置,严格项目前期审核,财政投资项目在立项前期,要求建设单位就项目资金来源、投资规模、建设标准等情况征求财政部门意见,将概算控制作为评审安排的审核要件,凡是超概算项目应在调整概算手续后实施评审。同时从源头上控制,将概算评审作为评审首要任务。另外,该市将项目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纳入到评审管理之中,有效防止过度设计,超计划、超标准建设,控制了工程造价,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他们还严格控制,建立虚报惩罚机制,要求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对于存在虚报工程量、高估冒算等情况,致审减率超过15%的,按超过部分的20%扣减工程价款。该市还积极筹措经费,完善造价信息体系,保证造价信息价格与市场价格基本一致,有效防止了财政资金流失。该市还探索、实施招标控制新举措,与造价站及经验丰富的中介机构联手对各行业专业工程利润率进行测算,将招标控制价按照5%—10%的比例下浮后再进行招标。 

  三、加强中介机构管理,严格财政评审秩序。该市财政优化中介机构选取制度,促进了购买中介机构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他们优化评审质量管控制度,一方面提升评审监管水平,强化技术力量,另一方面是通过多年积累建立评审指标数据库,进行相关数据指标对比分析和查验,以减少评审失误问题。同时,该市优化中介机构业务考核制度,加强对机构人员素质、效率与质量评价,动态考核管理,与市造价站共同建立了社会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防止评审中介机构“吃两头”。 

  四、开展评审信息化建设,提供评审工作支撑。该市财政部门与软件公司共同研究开展财政投资评审信息化平台设立工作。一是建立财政评审工作内部监管体系,二是建立评审数据指标分析体系,三是建立评审项目全过程管理系统。建设评审信息化平台,既强化了财政部门内部监管,又实现了与造价站、评审中介机构的资源共享,优化评审项目资金审查的合理性,为评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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