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09.03.2017  09:31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厅
				
国科发创〔2016〕419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依据《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和《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43号),为推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报告的统一呈交、规范管理和共享使用,科技部研究制定了  《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 技 部   
   2016年12月29日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厅
09.03.2017  09: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