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近年来,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一些发展,但也存在着一定短板。在今年两会上,科技成果转化问题依然是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
科技成果变“陈果” 原因何在?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民建中央副主席王永庆指出,当前科技成果转化不畅、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已成为制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瓶颈,致使一些科技成果躺在实验室里“沉睡”,成果变“陈果”,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体制机制方面,国有科技成果资产价值评估难,影响科技人员积极性;现行评价体系使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对科技成果转化既无主动投入的义务,又无自觉投入的动力,高等学校科研成果转化率低,仅约10%。
二是企业自身方面,能够进行自主创新的企业还不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缺乏有效转化机制;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不突出,国有企业创新动力不足,民营企业有动力但创新能力不足;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降低企业创新投入和引进先进技术的积极性。
三是市场环境方面,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严重不足,间接性市场引导机制尚未建立;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多以政府力量为主,市场力量仍较薄弱,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创新型人才及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培养等相对不足。
数据显示,2015年科技进步对中国经济社会的贡献率是55.3%,全国技术市场的成交额已经达到了9835亿。
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表示,从数字看,中国近年来的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依旧存在短板,因为在这些科技成果的转化中,有八成是由企业完成的,科技创新的另一有力选手——高校和科研院所却相对“缺席”。
究其原因,万钢表示,产权不明确、产学结合不紧密都是阻碍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我们就对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实施进行过调研,发现过去的问题主要是审批手续过长,不适合瞬息万变的市场需求;处置权、收益权不明确;企业和高校产学研的合作中还存在一些障碍;技术、市场发展不成熟、转化过程不顺畅。”
短板如何补齐
为了补齐科技成果转化短板,去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正式实施。今年3月2日国务院印发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
万钢认为,为了破除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障碍,第一,要取消审批程序;第二,收益权、分配权由高校自己按规定程序自主处理;第三,要促进企业和高校的紧密合作,鼓励高校科技资源的开放;最后,要加强技术市场的建设,培育一支既懂产业又懂科研的专门从事转化服务的队伍。
万钢表示,下一步,科技部重点要促进企业和高校的紧密合作,鼓励高校科技资源的开放,为企业提供技术的研发服务、检测、试验、咨询等一系列的活动,来推动技术创新领域成果的落地转化。同时要加强技术市场的建设,培育一支既懂产业又懂科研的专门从事转化服务的队伍。
王永庆委员:六招促科技成果转化
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撑企业技术创新,王永庆委员建议:
1.尽快出台国有科技成果无形资产管理办法。改革国有科技成果无形资产管理体制,对技术类无形资产处置等相关配套文件中明确授权、实施细则及流程指导,赋予单位、研发团队、科技人员对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的自主权,简化行政审批、备案程序。允许通过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机制方式确定国有科技成果无形资产价格。
2.改革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评价体系。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出发,除少数研究型高等学校从事重大基础研究外,对大多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应规定进行技术转移活动是一种责任,并将科技成果市场贴近度、转化率、产学研合作的项目数量、项目带动产业发展的产值等纳入科研评价体系。
3.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扩大知识产权法院和巡回法庭的设立,整合知识产权司法资源,突破地方保护主义壁垒;探索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提供专业支持;颁布相关指导案例和司法解释,统一知识产权审判标准;提高判决执行率。
4.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鼓励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把中试环节放在企业,院校和企业建立转化机制,最终授权团队转化。加大力度支持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新型产学研合作组织。
5.完善创新投融资体系。建立多渠道的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鼓励公益性或社会资本进入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环节。统筹考虑降低投资风险,建立针对各个环节的投资渠道,保障科技成果从研发、策划、孵化、产业化的资金供给。鼓励创投机构在创新型中小企业初创期介入。
6.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水平。一是搭建不同层次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促进专业化对接平台建设。改革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科技成果定期发布机制。二是加快培育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并对其加强指导和监管。通过后补助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科技服务业向经营专业化、功能投行化、收益股份化、信誉品牌化方向发展。三是加快培育技术经纪市场,建设一支懂专业、懂管理、懂市场的技术经纪人队伍。推动在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技术评估专业,培养科技成果转化所需专业人才。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近物所科技处处长蔡晓红:
做好成果转化“加减法”
“相关政策的应运而生,让我们真切感受到了国家改革的决心和信心。”面对诸多政策利好,蔡晓红非常高兴。“但还需要继续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做好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加减法’。”
蔡晓红建议,应该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关键技术的小试、中试和新技术产品样机示范;建议设立专项基金,对关键技术成果转化的支持不仅要“锦上添花”,更重要的是要“雪中送炭”,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所需的资金支持问题。
致公党湖北省副主委,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副所长徐旭东委员:
扶植技术开发型企业
徐旭东委员介绍说,我国有一些归国、离岗或兼职科研人员创办的科技研发和服务企业,活跃在生物医药、光电通信等各领域,但总体来看,技术创新链条中的这一环节仍严重发育不足。
“应该大力扶植这一类企业,作为各行业领域的技术开发和定制服务中心,通过市场机制为生产企业服务。”徐旭东委员建议,财政科技投入应减少对生产企业研发活动的直接支持,鼓励其在提高自身研发能力的同时,向技术开发型企业购买成果和服务。
有分析人士表示,在经济新常态下,企业如果守旧不创新,则很容易被淘汰。建议搭建好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资金支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让科技成果切实转化为生产力,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编辑:谢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