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神太太资产翻8倍 离婚收益划分成难题
在股指屡屡创下近七年半新高的同时,最近三个交易日A股总成交连续突破2万亿元。按照昨日收盘点位计算,沪深股指年内累计涨幅双双超过50%,创业板指数则大涨近1.5倍。
股票资产,在夫妻感情好的时候,无所谓“你的”还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但是,到了夫妻感情不好的时候,“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小记邀请了《金证券》维权律师江苏创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涂勇,与您韶韶生活中遇到的几个案例,看看这些股票,到底是“你的”还是“我的”。
□金陵晚报记者 管伟
案例一:
离婚时忘分股票
离婚后能否追回
36岁的朱先生是一家国有企业的员工,年收入15万多。2008年结婚后,夫妻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剩下不多的资产放到了妻子小刘的股票账户上。
2011年,朱先生和刘女士离婚,他们仅对夫妻名下的房产进行了分割。几年过去了,朱先生看到股市行情蹭蹭上涨,才想到了小刘股票账户上还有钱。
“当初离婚时光想着分房产,而忽略了股票资产。”朱先生说,当初入市资金应该有八九万块钱,经过一轮大牛市,应该翻了不少。但朱先生担心的是,这些当初“我们”的股票资产,现在能否分割到自己名下?
■律师意见
上述案例中,两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股票资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因为在离婚的时候没有进行分割,所以现在任何一方都有权主张对这笔资产进行分割。但分割的财产仅限于两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所投入的资金以及以这笔资金购买股票的增值部分,并不包括离婚后另一方追加投入购买的股票及收益。这部分资产分割的依据为证券公司提供的交易交割单。
案例二:
用老丈人名义开户
离婚时能否要回
股民王先生是公务员,单位有规定:“公务员上班时间不得炒股票”。因为不想用自己的名字开户,2013年9月,王先生借用老丈人的身份证件开了个股票账户,将自己的12万元现金存进了老丈人的银行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