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男子不满离婚持刀对前妻行凶致对方眼球被摘除

31.10.2014  12:02

  □记者 胡公岗 魏朝林 通讯员 雷志帆 韦洪超     

  核心提示|在被洛宁县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的第9天,曾经的“上门女婿”李某涛,持刀来到前妻林丽(化名)家中将其砍伤。行凶后李某涛在逃至村头时被警方抓获。记者从受害人家属处获悉,离婚前,两人感情不好,李某涛曾多次殴打林丽,致其受伤住院。目前,李某涛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事件|前女婿持刀行凶,砍伤前妻和前岳父

  林丽的父亲回忆当天的情景,仍心有余悸。

  据他介绍,10月22日9点左右,李某涛闯进他家,把林丽从院子里拖进之前俩人居住的西屋,拿刀就砍。林父指着自己包扎的头部说,当时他在北屋,听到女儿喊叫后,他赶紧跑出来。由于有墙的遮挡,他当时只看到了女儿的双腿在门槛外不断踢蹬,身体在屋内,而李某涛正在将女儿往屋内拖,他赶紧上前拦阻,结果头部被李某涛砍了两刀。而此时,女儿林丽的头上满是鲜血,已经不再挣扎。林父赶紧跑出去叫人求助,等他回来的时候,李某涛已经逃走。林丽歪在写字台上,浑身是血。前来帮忙的邻居已经报警,并拨打了120,随后,林丽被送往洛宁县人民医院救治。

  10月28日上午10时许,在洛宁县人民医院,记者见到了受害人林丽。她躺在病床上,头部几乎全部被棉纱包裹,仅有少部分裸露在外,左手和右手也都被棉纱包扎着。主治医生尚书周告诉记者,伤者被送进医院后,失血过多,左眼眼球破裂,伤势很重。外科、眼科、骨科等多个科室都为她做了手术。伤者的左眼球已被摘除,脸部也缝了几十针。

  动机|心怀恨意,一时冲动实施报复

  林丽家人给记者提供的一份“民事判决书”((2014)宁民初字第385号)显示,10月13日,洛宁县法院判决林丽与李某涛离婚。法院裁定,林丽抚养长子及女儿,次子由李某涛抚养,各自承担抚养费用。而此次惨剧就发生在判决后的第9天。

  此外,判决书还显示,2004年9月,林丽和李某涛登记结婚,成为林家的上门女婿。二人先后生育了两男一女。2013年1月和9月,林丽先后两次以家庭暴力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均以败诉告终。今年7月,林丽第三次向洛宁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0月13日,洛宁县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女儿和李某涛结婚后的头几年双方关系还算和谐,但好景不长,李某涛曾多次殴打女儿。”林父告诉记者,今年春天,李某涛用脚踹林丽肚子,女儿还因此住进医院。对于李某涛为何殴打林丽,林父表示都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李某涛之所以行凶,与其离婚有很大关系。”昨日下午,洛宁县检察院负责办理此案的一位检察官向记者透露,李某涛行凶的原因就是不满离婚,对林丽一家怀恨在心,感觉生活无望后的一时冲动。

   警方|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这离婚还没几天,就出了这事,以后林丽的日子可咋过啊!”林丽的邻居师女士告诉记者,林丽今年才32岁,而李某涛也只37岁。两人的孩子最大的才10岁,最小的4岁。现在林丽和他父亲都在住院治疗,林丽的姐姐在医院陪护,三个孩子只能暂时寄养在自己家中。

  负责办理此案的洛宁县公安局刑侦二中队的一名民警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李某涛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