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任审计揪“蛀虫” 原体育局长被判刑

10.06.2015  14:04

 

        近日,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该市原体育局局长吴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014年6月,安阳市审计局依法派出审计组,对该市体育局原局长吴某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中发现该单位存在会计核算不真实、账目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违规公款报销等问题。审计组认为,吴某在担任局长期间,涉嫌贪污公款,审计局及时将有关案件线索移送市纪检监察机关。安阳市纪委在查证相关问题后,给予吴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2014年10月29日,吴某被刑事拘留,11月12日被逮捕。     经检察机关进一步查明,吴某在2009年至2014年担任安阳市体育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开发票、违规报销等手段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130.46万元及5700英镑,其中,采取虚开票据报销贪污公款70.49万元,通过违规报销贪污公款9.97万元,在《周易正义》图书的出版、购买和赠送过程中贪污公款50万元,利用出国观摩时机贪污公款5700英镑。根据其犯罪事实,文峰区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并已追回赃款12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