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开展首季煤矿安全大检查

01.03.2016  16:27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煤明电【2016】8号文件)精神和2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确保猴年第一季度全市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2月29日,禹州市煤炭局向局属各单位、各煤业集团区域公司、各煤矿企业发出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3月1日始,到3月31日止,在全市煤矿企业集中开展首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通知》指出:为加强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局成立由局长田占营任组长、局党委书记葛天伟为常务副组长的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七个检查组,以执法中队为主,相关业务股室和各驻矿站全力配合,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通知》明确:此次检查分全面检查(3月1日至15日)、督促整改(3月16日至28日)、梳理总结(3月29日至31日)三个阶段进行。检查的重点:一是对井下有作业活动的矿井,主要查其通风系统、瓦斯治理、防灭火、防尘、生产布局、顶板管理、水害防治,以及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与维护、供电系统及机电运输的设备管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矿领导带班和矿井依法依规生产建设情况等。二是对“通风排水”矿井,主要查其“两到位、五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矿井安全出口情况、矿井供电系统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以及矿井的提升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矿井通风系统、矿井排水系统情况等。三是对“停止通风排水”的矿井,  主要查其矿井井口是否采取了防止人员进入井下的安全措施、值班人员是否在岗、驻矿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巡查、是否存在其他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通知》要求,此次大检查实行包片负责制,包片领导、执法中队、相关业务股室及驻矿站对辖区内煤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责;要严格按照大检查工作的要求及重点内容,采取得力措施,全面开展,务求实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有关执法中队和驻矿站要督促煤矿企业按照“五定”原则认真整改落实,并跟踪督办,切实消除各类隐患,遏制事故发生;凡在集中执法检查中发现矿井长期存在重大隐患未处理的,要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检查纪律。检查时一律在矿吃自助餐,严禁饮酒,杜绝一切违规违纪行为。(禹州市煤炭局      贺景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