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禁止私车当“专车” 宝驾汽车共享成新宠

19.03.2015  15:46

      两会刚刚结束,交通部长杨传堂在两会期间的一句“永不允许私家车进入专车市场”的言论再一次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也就意味着是明令禁止私家车接入平台参与经营。因此,关于出租车改革和“专车”的话题受到关注,而市场上部分打车软件受此影响已是显而易见,例如易到用车、滴滴专车、一号专车等互联网专车平台均有意无意在撇清与私家车的关系,有的宣布自建汽车租赁公司,有的不断强化与正规租赁公司的合作。

      宝驾汽车共享不涉及“专车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汽车租赁需求不断增加,汽车租赁功能不断完善,汽车租赁行业实现了稳步发展。那么,交通部长说私家车不能进入专车进行运营服务,作为私家车共享租车模式平台的宝驾租车,是否触及这条红线?

      宝驾租车创始人李如彬表示:“事实上,交通部长的这一言论只是交管部门立场的一贯延续。早前北京、上海、沈阳等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就先后强力打击了私家车涉嫌以‘专车’名义从事‘非法运营’行为。”在成立宝驾租车之初,李如彬就曾就私家车进入共享租车模式是否涉及“非法营运”等疑问咨询过相关律师和政府部门资深人士,都得到了否定的答复。

      比较一致的看法认为,“运营”是一个法律意义的概念,指的是汽车驾驶人员通过汽车这一载体给乘客提供配驾服务,属于交通运输范畴,而判断其是否非法则取决于两个要素:汽车驾驶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格证书,汽车作为服务的载体本身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私家车主及私家车本身,很有可能没能获得相应资质。

      相比之下,“出租”只是车主把属于自己的汽车租借给了他人使用,这其中只涉及到物权的使用权的转移,出租的主题只是车辆本身,属于民事范畴,车主并没有提供配驾服务,因此完全是合法的。

      “专车”新政越明确 汽车共享将越受宠

      从出台新规的意图判断,宝驾租车及其所在的自驾方式的P2P汽车共享,不属于交通委此次的规范范畴。国内权威的交通法规专家、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分析说:如果汽车租赁平台在提供汽车的同时还提供驾驶员的劳务,其行为性质就属于道路运输或者出租车运营,必须受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规范,必须取得道路运输许可,否则不能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活动;而如果仅出租汽车,不配驾驶员的劳务,其法律性质则为汽车租赁,属于财产租赁范畴,并不属于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也不属于非法运营。

    作为国内最大以及涉足城市最广的P2P汽车共享平台,宝驾租车从一开始就将自身定位于“自驾”范畴,从来没有,未来也没有意愿涉足提供交通委和运输管理局所明令禁止的“驾驶服务”的客运运输领域。由此可见,随着“专车”新政的进一步实施,以及人们对于汽车共享理念的认知度的不断提升共享租车未来或将取代现有的专车服务,成为闲置私家车分享的最大分支。李如彬亦表示:“我预计尤其在交通部长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对于私家车进入‘专车’市场的态度不断明确后,会有越来越多的私家车投身P2P租车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