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祖明承认四次容留他人吸毒 被判6个月罚人民币2000元

09.01.2015  15:02

  庭上,陈祖明自愿认罪,并坦承曾一共容留他人吸毒4次,其中3次是柯家凯(柯震东),"2012年中旬一次,2014年7月一次,8月13日一次,都在家里房间和洗手间"。还有1次是容留女星李晓楠(洛诗)吸毒,时间是2014年8月14日,地点为家里的洗手间。

[作者:    编辑:卢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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