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公安局2013-2014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第二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0.02.2015  12:04
社旗县公安局 2013-2014 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第二批)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SQGGZYJY-ZC-2015-02       社旗县公安局2013-2014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第二批)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社旗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社旗县公安局 1.2项目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主要包括350兆警用数字集群(PDT)建设、城区电子警察建设、笔记本电脑等采购,具体参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1.3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
第1标段:350兆警用数字集群(PDT)建设4台
第2标段:城区电子警察建设1批 第3标段:笔记本电脑25台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1.4工期(供货期)要求: 第1标段:签订合同后7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第2、3标段:签订合同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1.5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2.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 2.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2.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6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应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2.7各标段的具体要求: 1 标段: 具有南阳市公安局通信部门出具的拟投标设备与南阳市公安局350兆数字集群系统实现有线联网的《设备联网合格证明》原件;生产厂家须具有《集群数模交互换信道机专利证书》和《无中心汇接交换机专利证书》及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 标段: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一级资质或一级《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系列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主要设备(抓拍单元、交通灯信号检测器、智能交通综合管理平台软件)必须为同一厂商品牌并取得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服务器制造厂商必须具备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取得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 标段: 符合“二、供应商具备的条件2.1-2.6款要求的条件”。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2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北京时间,下同)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社旗县大浪淘沙商务酒店向西200米路北,下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3.2报名时投标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法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法人除外)、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及按“二、供应商具备的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件。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开具证明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至: 名  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邮储银行社旗县城区支行 帐  号:9410 0701 0000 4566 77 3.4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3月17日上午9时30分整,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社旗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0377-6792128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周先生 电话 / 传真:0371-65996996      13633997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