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社局:职工因疫情未及时返工,企业可优先考虑安排年假

14.02.2020  21:18

大河财立方消息 2月14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豫人社明电(2020)2号妥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企业应当保障惠病职工依法享有医疗期和病假工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企业职工因虑病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应当享有医疗期职工医疗期中,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回工作岗位的职工,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其中,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在年休假期问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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