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会组织年检3月1日开始

01.03.2016  01:06

     中原网讯(通讯员 张建伟)   近日,从郑州市民政局获悉,3月1日起到5月31日,我市将对2015年12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工作。

    年检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组织执行法律法规、按章程开展活动、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变更、党组织建设等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对拒不接受或不按时接受年检的社会组织,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需要提醒的是,社会组织在办理年检时,应提交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的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报告书,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书,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民办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应提交办学许可证、医疗机构许可证和养老机构许可证。已建立独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需提交党组织批复文件。

编辑:闫志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