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社会保险局2014年度年检时间延长

09.05.2014  21:12

  2014年度社会保险年检及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截止时间由5月20日延长至5月31日。为方便参保单位办理年检及缴费工资申报业务,我局在各社会保险经办大厅均增加了申报窗口,建议在市本级参保的单位可就近到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市本级业务经办大厅、省直企业办事大厅、郑东新区分局、高新区分局、经开区分局、航空港区分局经办大厅办理相关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社会保险各参保单位每年都应按规定进行年检及缴费工资申报。目前仍有部分单位未进行年检及缴费工资申报,请有关参保单位尽快到就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该业务。对未按规定进行年检及缴费工资申报的参保单位将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编辑:袁连贺 联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