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讨论并原则通过 《河南省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5.2017  16:52

  5月19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伏瞻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陈润儿、翁杰明、赵素萍、任正晓、李亚、孔昌生、陶明伦、马懿、穆为民出席会议,刘春良、史济春、张立勇、蔡宁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河南省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高度重视、大力推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汲取中华民族传统治国智慧的当代选择,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途径。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高度,从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发挥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制定我省《实施意见》,就是要促进核心价值观建设由“软性要求”向“硬性规范”转变。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公共政策之中,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的法规政策。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营造守法治、讲道德的文化环境。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规范,依法依规惩治失德失范行为、净化社会空气,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转化为人们的实际行动。

  会议要求,要明确责任,形成推动落实合力。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有关方面要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宣传部门和政法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各方力量,有力推动《实施意见》落实见效,在全社会凝聚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精气神”,不断开创我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新局面。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朱殿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