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了解到,截至6月底,今年上半年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为161.7万余人,共发放补贴7亿多元。
据悉,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对象主要有两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我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我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
按照相关规定,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不低于每人每月60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和适时调整。目前,郑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100元;固始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均为每人每月80元;平顶山低保家庭中16至60岁的肢体、视力、智力、精神残疾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100元。其他地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均为每人每月60元。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代理人可代为办理申请事宜。残疾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要如实填写《河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和《河南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其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县级民政部门、残联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和随机抽查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动态管理,防止重、漏、错现象发生。定期复核和随机抽查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有下列情况的,停止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死亡。残疾人户籍迁出本省。申请材料弄虚作假。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的。
被认定不符合领取条件的申请人,或被停发残疾人两项补贴的领取人,可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5日内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应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意见送达申请人。对经复核符合领取条件的申请人,要按规定发放补贴,对停发的补贴予以补发。
(卢 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