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登记让农村资产更明晰

22.01.2017  18:40

      新年伊始,从濮阳传来好消息: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濮阳不仅在全省率先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去年底又成为我省第一个完成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省辖市,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进行确权登记,是中央的一项重要部署,事关农村、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将让我省广大农村的资产更加明晰,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地籍调查基本完成

      1月16日,“濮阳市2016年度十大改革”评选结果正式公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得到濮阳人民的高度认可,在30项候选事项中名列第三。

      2012年以来,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安排,濮阳市成立领导小组,积极推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13年7月,濮阳市在全省率先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发证工作。去年,濮阳市又率先完成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共调查宅基地996873宗,调查完成率100%,政府确认786004宗;集体建设用地13589宗,政府确认10055宗;去年12月底,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基本完成,全省绝大多数村庄和农户完成了地籍调查,为下一步发放“房地一体”的不动产证书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我省还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此项工作也已基本完成。

      在土地权属调查中,我省没有对农民住房进行确权登记,而随着我省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建立和完善,今年我省要逐步开展农村房屋补充调查,将来广大农民朋友可以领到房屋和土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目前,我省已经在濮阳县开展了“房地一体”登记的试点工作。

      三年理清农村资产

      去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意见,要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各省级政府要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清产核资,是顺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而在广大农村,土地和房屋依然在农民资产中占有比例很高。2011年开始,我省开始部署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14年基本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就是说“土地是谁的就确权给谁”,集体土地一般归乡镇、村、组所有,并不涉及村民个人;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分为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尤其是宅基地涉及众多家庭,因此,农地确权登记工作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在我省农村集体清产核资、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方面先行一步。”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副处长沈辉说,这为下一步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稳步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