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确定为贸易流通体制改革试点城市

07.08.2015  10:56

据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同意在上海等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的复函》,同意在上海市、南京市、郑州市、广州市、成都市、厦门市、青岛市、黄石市和义乌市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

复函》强调,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方案》,围绕探索建立创新驱动的流通发展机制、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流通基础设施发展模式、健全统一高效的流通管理体制等主要任务,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制定本市试点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综合协调,强化政策保障,认真落实各项试点任务。试点城市所在省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政策支持。《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方案》明确,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探索,在流通创新发展促进机制、市场规制体系、基础设施发展模式、管理体制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全国统一市场建设打好基础。

编辑:禹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