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案” 分类施教 河南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全覆盖

02.07.2020  17:53

  7月2日,记者从省残联了解到,省教育厅、省残联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要求各地落实“一人一案”、分类施教,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

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是推动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我省残疾儿童少年数量多,保障难度大,矛盾突出。《通知》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统筹安排和调查研究,认真查找解决制约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困难和问题,不断优化措施方案,加大投入,努力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水平和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整体水平,为残疾孩子提供适宜的教育,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全覆盖。

人员信息准确是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基础。《通知》要求,各级残联部门应配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利用系统平台,认真核实比对本地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基础数据,切实摸清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未入学底数。教育部门按照相关程度,对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送教)安置建议,确保建档立卡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读尽读。

按照要求,各地要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建立入学安置台账。由就读(送教)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系统统一管理。对未办理残疾证的,要以事实残疾为依据,纳入义务教育保障范围。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入学(送教)安置建议,科学合理安置就读。

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优先安置能够适应普通学校教育的中轻度视力、听力、言语等多重残疾及其他残疾类型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或者到指定的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的学生,可优先安排到辖区内有资源教室的学校就读,并提供有针对性的特殊教育支持和服务。

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中重度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合脑瘫)、自闭症、多重残疾及其他残疾类型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尽量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或附设特教班就读,没有特殊教育学校成特教班的县(市、区)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执筹安排。

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各类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残联等部门,通过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康复机构、进家庭等方式,共同为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康复训练、教育指导等服务。送教到康复机构的,要由教育部门绕筹安排中小学校与康复中心建立结对帮扶送教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实施义务教育,确保不漏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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