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为市领导划“硬杠杠” 副市长出席活动须市委批准

11.08.2017  23:24

今天,郑州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内事外事活动制度”,未经市委批准,副市长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郑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在内事活动制度方面,市长、副市长不出席各部门、各县 ( 市、区) 、管委会和基层单位的会议和活动。

他介绍,除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协调会议外,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部署会议,一般只安排相关副市长参加,未经市长批准,副市长不出席各种节会、展会和节庆活动。未经市委批准,副市长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不为各类节庆活动等发贺信、贺电和题词。

此外,对省政府机关、其他省辖市、社会团体等举办的区域性或带有商务性的活动,以及各地、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各种商业性活动,可视情况委派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市长、副市长一般不出席。

据悉,因对外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需要,接待海外、港澳台、国内知名人士、企业家等因公来访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规范商务接待,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提高接待标准。

外事活动制度也有明确要求。据介绍,在外事出访方面,市长、副市长每年的出访计划,由市政府外侨办依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规定实施。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的出访,由主管部门请示,经市政府外侨办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审批。

据悉,市政府各部门正职出访,经征求分管副市长意见,报市长批准;副职出访,须由正职报分管副市长批准。市长、副市长要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出访方面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出访必须有实质性内容、有明确的公务活动,并与其职级身份相符合。未经批准,不得安排顺访或者延长在外时间。

 

为何要出台这些制度?据了解,该制度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内事外事活动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保证市长、副市长出席各类公务活动规范有序。

【责任编辑:钱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