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启动硕士学位授权点中期合格评估工作

13.10.2016  14:37

2016年10月12日,学校在办公楼D204会议室召开研究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硕士学位授权点中期合格评估工作。  

2014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制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提出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每6年进行一轮,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2014年6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决定对2009年—2011年获得授权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专项评估。

我校接到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对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和合格评估的相关文件后,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评估方案。研究生处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各有关单位和有关学院统筹谋划、精心组织、通力合作,2015年顺利完成了3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或类别的专项评估工作。2016年3月25日,教育部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全国共有42所高校的50个博士、硕士和专业学位授权点被评估为“不合格”,95个学位授权点要求限期整改。我校“建筑学”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工商管理”、“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均顺利通过教育部评估。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为2018年合格评估做好准备,并为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提供重要依据,学校决定于2016年10—12月开展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下简称学位授权点)中期合格评估工作。2016年10月12日下午,学校在办公楼D204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评估工作。各有关学院研究生工作主管院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陈复生副校长主持。研究生处李永祥处长对硕士学位授权点中期合格评估工作的背景、意义和关键环节进行了解读,对评估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陈复生副校长提出各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生源数量和质量,狠抓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等关键环节,关心学生成长和成才,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奠定良好基础,为博士单位申报做好充分准备。

本次硕士学位授权点中期合格评估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思路,我校参与合格评估的17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均须进行中期评估;5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纳入相关一级学科进行自我评估,由所在一级学科归口管理。评估将采取学院自评和校内外专家会评两个阶段,评估结果将作为学科目标考核及明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依据,并为2018年全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奠定良好基础。评估工作将有力促进我校学位授权点的建设和发展,不断提升学校学科建设水平和综合实力。(研究生处   薛中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