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在遗迹上涂鸦等破坏行为 最高可罚200万

08.05.2014  09:45

  昨天,郑州市政府公布了《郑州市郑韩故城遗址保护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规定,擅自在郑韩故城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或者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文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这些行为如果对郑韩故城遗址或者遗址历史风貌造成破坏,根据破坏的程度,破坏者将被处罚10万至50万元。在禁止拍摄区拍摄、在遗迹上涂鸦、在保护区内打井挖洞等破坏行为,将予以200至2万元不等处罚。

编辑:袁连贺 联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