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党组专题学习全国深化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 研究部署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

23.06.2017  14:55

2017年6月13日下午,省民委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国务院刚刚召开的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专题学习5月24日召开的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近期印发的《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治省2017年重点事项》(豫法治[2017]1号)、《2017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豫政法[2017]15号)等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省民委党组书记贾瑞琴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委党组成员黄旭东、杨三忠出席会议,委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了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简政放权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的紧扣五个“”的重点,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不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讲话,学习了省法制办主任陈红瑜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和2017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等文件,对做好下步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委党组书记贾瑞琴强调,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发挥法治在促进全省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 委党组每年至少要听取2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汇报,进一步完善机关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落实好机关依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切实加强省民委机关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二要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普法宣传教育。 制定印发和落实好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七五”普法规划。指导各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开展好“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和宗教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引导各地宗教活动场所继续以“规范”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组织好全省第二届“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表彰活动。 三要加强民族宗教法治研究和法制审核工作。 承担好河南省法学会民族宗教政策法律研究分会的各项日常工作。严格落实《省民委(宗教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法定期限到省法制办报备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确保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符合程序规定,符合法律法规。发挥好省民委(宗教局)法律顾问的法制审核把关作用。 四要深入推进机关服务型执法建设。 制定出台省民委(宗教局)2017年度服务型执法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对基层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继续培育基层服务型民族宗教执法示范点,适时组织开展观摩活动。搞好民族宗教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全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目录化管理,方便群众办事。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深入开展“放管服”工作,抓紧建立民族宗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库,不断优化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机关职能转变,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五要加大民族宗教政务公开工作力度。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推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省民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六要强化对机关行政权力的监督。 对机关各处室的职权和管人、管财、管物和有审批权的关键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内部制衡,强化各处室权力实施的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主动配合和接受人大、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监察工作,促进省民委机关廉政勤政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推行机关依法行政责任制年度考核,督促引导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牢记使命、主动作为、积极进取,为到2020年如期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而努力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