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13家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合格率均达100%

30.05.2014  12:55
       

日前,永城市地矿局圆满完成2013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全市13家矿山企业年检合格率均达100%,有效地促进了全市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

为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该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实行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的方法对辖区内13家矿山企业开展了综合性的年检工作。一是下发文件。对年检对象、年检内容、采矿权人应报送的材料、年检方式、年检时间、工作要求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强化培训。召开了矿山企业负责人员参加的年检工作培训班,对年检软件的使用进行了详细讲解,确保各矿山企业能够利用采矿权年检报盘系统正确填报相关信息数据。三是认真审查。在申报年检材料阶段,要求各矿山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我检查。四是集中汇报。各采矿权人在接受实地检查前,对年检要求中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情况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等有关内容,集中向年检领导组和检查组汇报。五是实地检查。由分管领导带队,局矿管科、征管科、地质环境科及纪检监察室等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对全市辖区内13家矿山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六是严格把关。在实地检查的基础上,分别从依法采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产安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等方面对矿山企业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及评价。对年检合格的矿山企业,给予注册登记;对年检不合格的矿山企业限期纠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