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地质矿产局三项措施宣传《矿产资源法》

30.03.2016  18:59

 

      今年3月19日是《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汝州地矿局以纪念《矿产资源法》颁布30周年为契机,多措并举,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矿产资源的良好舆论氛围。
      一是组织集中宣传。3月19日当天,组织人员在市工人文化宫游园设置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6条,摆放版面15块,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零距离向群众宣传《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和地质灾害预防常识,现场解答群众咨询、讲解国家政策。同时,7个地矿所组织人员和宣传车辆,深入辖区主要街道和重点矿区进行宣传,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提高辖区人民群众依法采矿和保护矿产工作的法律意识。
      二是发表署名文章。市政府主管领导在《今日汝州》报刊发表题为《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署名文章,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和贯彻执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宣传、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依法管好用好矿产资源,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三是全员学矿法。在《矿产资源法》颁布纪念日前夕,该局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并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开展讨论活动,加深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执法水平和实际运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