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地质矿产局“三个注重”强化矿产资源执法

26.01.2016  11:35

 

      一是注重学习培训。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将行政执法知识列为学习内容,定期组织集中培训和考试。同时,把矿产资源执法文书、处罚案件程序、立卷规范等印制成册,发放到各执法单位,并把执法卷宗作为年度执法案卷评查的重要依据,有效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注重协调统一。按照“关口前移、权力下放、重心下沉”的原则,重新明确稽查队、地矿所和业务科室的工作职责及执法权限。立足事前防范,建立执法机构与业务科室协作配合制度,由执法机构参与重大业务集体会审,使执法机构及时掌握辖区矿山企业情况,确保执法工作有的放矢,实现执法监察提前介入,促进矿业权人自觉守法意识。
      三是注重联合执法。建立与乡镇政府、安监、环保、煤炭、电业等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对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实施综合整治,形成执法合力。充分发挥矿产资源警察大队强制执法权的优势,运用刑事力量加大对妨碍公务、私采滥挖等违法开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惩治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效力。
      1月份以来,由市政府牵头组织有关乡镇、地矿、安监、电业、矿产资源警察大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6次,查处非法开采12起,拆除设备10(台)件,行政拘留10人,确保全市矿业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