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挂牌督办矿难瞒报致死39人 河南24人

12.12.2014  14:59

昨天,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挂牌督办3起矿难瞒报事故,3起事故共计致死39人,其中一起事故被瞒报4年多。最高检透露,3起案件中,共有31人因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受贿等犯罪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有事故被瞒报4年

这3起瞒报事故分别是:2009年12月22日,河南省鲁山县融宁丰煤业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2013年12月22日,河南省巩义市大峪沟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井下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7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2014年7月5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兴成煤矿发生井下顶板事故,造成8人死亡。

31人涉渎职罪被抓

据了解,河南鲁山“12·22”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矿方和鲁山县煤炭局相关人员参与、组织瞒报事故发生及人员伤亡情况,致使一起重大矿难被瞒报4年多。今年初,河南省纪委、省检察院根据举报再次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彻查,依法查明该事故造成2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2040余万元。

日前,检方依法对鲁山县煤炭工业局原局长黄永东、鲁山县煤炭工业局原党组成员兼总工程师谷三国、鲁山县国土资源局矿业稽查大队原副队长鲍建伟等8人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检方还深挖渎职犯罪背后存在的贪贿犯罪行为,已查明黄永东、谷三国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

此外,在河南巩义大峪沟煤业集团“12·22”透水事故中,检方依法对巩义市竹林镇原镇长李书转、巩义市煤炭局原局长李建峰等8人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在黑龙江鹤岗兴成煤矿“7·5”事故中,依法对鹤岗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原副调研员孙强、鹤岗市煤炭生产管理局原监察员王家新等15人以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欺上瞒下恶劣至极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说,这3起事故发生后,地方有关主管、监管部门和矿方投资人没有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和抢险救援,欺上瞒下,隐瞒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导致有的事故被瞒报4年之久,有的事故情况未能及时查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责任编辑:郭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