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家底”不予提拔当成用人新常态

16.02.2016  10:33

不如实报告“家底”,想升官,没门儿!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省委组织部网站获悉,去年,江苏有65名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被暂缓任用或取消资格,2人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月15日央广网)

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在反腐肃贪中,不断有干部因隐瞒个人事项而落马,它为各级干部敲响了警钟:个人事项申报不是儿戏,这已经成为干部提拔的一道“硬杠杠”。

实际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制度2006年就开始施行。但以往只填报不核实,填好之后就密封起来“以待后查”,使得少数干部有侥幸心理,存在填报态度不端正、填写不规范、漏报瞒报等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制度的执行效果,削弱了这项制度的力量,这也让我们一些干部心存侥幸,不以为然。
责任编辑:周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