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大督查第三批督查问责和督查表扬结果出炉 漯河名列第一受嘉奖 2016年将享受国家五大激励措施

30.01.2016  14:27

  1月28日,国务院大督查第三批督查问责和督查表扬结果出炉,在全国接受督查问责的市(州)、县(市、区)中,共有20个市(州)、20个县(市、区)受到国务院表扬。我省漯河市以优异的成绩名列全国20个市(州)首位,今年将享受国家5项激励措施。

  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2015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国务院组织开展第二次大督查,随后在跟踪审计和专项督查的基础上,连续开展了三批督查问责和督查表扬。根据督查情况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以奖惩分明促勤政有为。

  据漯河市政府督查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督查问责行动涉及“稳增长”政策措施推进落实情况、“促改革”政策措施推进落实情况、“调结构”政策措施推进落实情况、“惠民生”政策措施推进落实情况等,涵盖了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是对地方政府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一次全面督查和综合考核”。

  国务院常务会议在听取督查问责情况汇报时,认为“漯河市等20个市(州)、霍林郭勒市等20个县(市、区)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成效较明显”。

  为鼓励主动作为,国务院决定对漯河市等20个市(州)、霍林郭勒市等20个县(市、区)予以表扬,并在2016年对这些地方采取多项激励措施。一是国家在资金上对其重点项目建设给予支持。二是2016年督查收回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转移支付沉淀资金,用于奖励上述市(州)、县(市、区)发展。三是对其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减少审批环节。四是统筹实际需求相应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五是实行“免督查”,不纳入2016年大督查范围。(记者 龚砚庆)